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過年即將到來,為了應付父母及在親友面前保有面子,大陸許多「超男」、「剩女」們都會租個「合約情人」回家,這些「賈(假)哥哥」、「林(臨)妹妹」一天價格從300元(人民幣,下同)到1萬元不等。
《中新社》報導,2007年,范冰冰和任賢齊主演的《合約情人》中,為應付逼婚的父母,任賢齊帶「租來」的「合約情人」范冰冰回家過年。而現實生活中,這樣的情形每年春節前都會在大陸上演,但今年特別的是,租方加高了對「賈哥哥」、「林妹妹」的門檻,要求具體而詳盡,目的是避免「穿幫」。
一名在北京工作的洛陽籍網友發帖,「日薪300元徵女友,陪哥哥回家過春節,時間2月11日到15日,年齡25到30歲,親戚給的紅包歸她自己,但必須配合好,不要被看穿…」這一「雷人」帖在論壇裡的人氣火爆。
另外,在鄭州某所大學校園內,也到處貼滿「租友資訊」,漂亮、誠信的女大學生成為炙手可熱的應徵對象。而網路上一名深圳女大學生因為條件好,兩天內就有400多人留言回應。
報導指出,在大陸南方某些城市,「租友」已成為一項盈利業務,一天價格從300元到1萬元不等。東莞市一家網站的「租女朋友過年回家交差」的帖中,明確地標註租金每天最低300元,最高達2000元。
對此,民眾褒貶不一,支持者認為,「合約情人」是鮮花,善意的謊言是中國傳統美德孝道的表現。不過,反對者表示,明碼標價「租友」來敷衍父母不可取,這是對親情的惡搞,是對神聖愛情的褻瀆。也有人說,商業意味太濃,也認為不能輕信「租友」及盲目跟從。
潘小青在紅鋼城街頭
記者饒純武攝記者饒純武
大學生記者夏雨報道:“租女朋友回家過年!”昨日上午,一名小夥在青山紅鋼城舉出這樣一個小廣告。“我曾哄母親說早談女朋友了,母親非要我今年帶回去,租女友實在是迫不得已!”昨日,舉小廣告的小夥潘小青難為情地對記者說。據潘小青介紹,1995年他20歲時,從江西老家來到武漢,在一所藝術學校學習聲樂,畢業後開始在青山紅鋼城一帶做小生意,近年來先後經營過小酒吧、鞋店和服裝店等。今年1月24日,他把店子轉讓出去,準備回江西老家與親人團聚。
“租女友回家,既不是有什麼非分之想,也不是為了炒作!”潘小青明確表示,租女友回家過年,是為了讓母親過得開心。潘小青的母親今年54歲,患有腰椎間盤突出,身體狀況非常不好。眼看潘小青的同齡人紛紛結婚生子,可潘小青一直單身,做母親的非常著急。
潘小青為了讓母親寬心,稱已談了女朋友將母親搪塞過去。然而,母親一再催潘小青將女友帶回去,2008年春節前,潘小青曾在武昌徐東舉牌租女友回家,結果並未如願。近兩年來,潘小青積極徵婚,見過幾個女孩子,因感覺不太合適沒有交往。如今,36歲的潘小青還未談過一次戀愛。
潘小青說,眼看春節又要到了,母親現在已經急病了,他已將店子轉讓出去,決定租個女朋友回江西老家四五天,並願意每天支付1000元的酬勞。
昨晚,潘小青的好友劉浩接受記者採訪時說,潘小青是家中的長子,非常老實孝順,曾多次讓他幫忙介紹一個女孩春節期間陪他回家,以給母親一個交待,得知潘小青鬧市舉小廣告租女友後,劉浩連稱沒想到潘小青有如此勇氣,並稱他這是一種無奈之舉。
臨租女友小夥舉廣告牌日薪千元租女友過年